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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对靶标害虫的抗虫性

标准图书状态:被替代
标准号: 农业部1943号公告-3-2013
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 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6)
起草单位: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金杰 李文龙 吴孔明
实施时间: 2013-05

简介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农业部953号公告—12.1—2007《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环境安全检测 抗虫棉花 第1部分:对靶标害虫的抗虫性》。

本标准与农业部953号公告—12.1—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转基因抗虫棉品种、对应的非转基因棉花品种、感虫对照品种和当地主栽转基因抗虫棉品种。

”修改为“转基因抗虫棉品种(系)、阴性对照棉花品种(非转基因棉花对照品种)、阳性对照棉花品种(转基因抗虫棉对照品种)。

”(见4.2,2007年版的4.2)。

——删除掉“试验地安全控制措施”部分(见2007年版的4.4)。

——将“小区面积不小于100m$lt@sup$gt@2$lt@/sup$gt@”修改为“小区面积不小于30m$lt@sup$gt@2$lt@/sup$gt@”(见5.1,2007年版的5.1);——把“在大试管(35mm×120mm)中加入20mm的琼脂培养基,将叶片(保留叶柄)插入培养基中保鲜,每试管放一张叶片,每张叶片接棉铃虫1d 龄幼虫5头。

接虫后用脱脂棉塞紧管口,以防棉铃虫逃逸;放于25~28℃的养虫室或培养箱中饲养”修改为“在适合的养虫器皿中,放入1片棉叶,并保湿;每张叶片接棉铃虫1d 龄幼虫5头。

接虫后,封闭养虫器皿;放于25℃~28℃的养虫室或培养箱中饲养。

”(见5.3.1.2,2007年版的5.3.1.2)。

——将“结果分析”增加并修改为“结果分析与表述”(详见5.3.1.4,2007年版的5.3.1.4;5.3.2.4,2007年版的5.3.2.4;5.3.3.3,2007年版的5.3.3.3)。

——删除了附录A中表A.1“叶片受害级别一栏”和表A.2“棉铃虫幼虫取食转基因抗虫棉叶片状况目测分级标准”(见2007年版的附录A),修改为附录A.1“转基因抗虫棉抗虫性评定标准”(见附录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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