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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及其含量测定

标准图书状态:被替代
标准号: NY 1110-2006
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北京市新型肥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 孙又宁 任萍
实施时间: 2006-10

简介

本标准第4章、第6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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