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酸性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标准图书状态:被替代
标准号: NY/T 1121.7-2006
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江苏省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辛景树 田有国 任意
实施时间: 2006-10
简介
NY/T 1121《土壤检测》为系列标准,包括以下部分:——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第3部分: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第5部分: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第7部分:酸性土壤有效磷的测定——第8部分:土壤有效硼的测定——第9部分:土壤有效钼的测定——第10部分:土壤总汞的测定——第11部分:土壤总砷的测定——第12部分:土壤总铬的测定——第13部分:土壤交换性钙和镁的测定——第14部分:土壤有效硫的测定——第15部分:土壤有效硅的测定——第16部分: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第17部分:土壤氯离子含量的测定——第18部分:土壤硫酸根离子含量的测定……本部分为NY/T 1121的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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