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藻类及其制品
标准图书状态:被替代
标准号: NY/T 1709-2009
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起草单位: 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和 蒋志红 李鹏
实施时间: 2009-05
简介
天然捕捞原料应来源于无污染的海域或水域,养殖原料产地环境应符合NY/T391的规定。
3.1.2 辅料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NY/T392的规定;食用盐应符合NY/T1040的规定;食用植物油应符合NY/T751的规定。
3.1.3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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