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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鸡场孵化厂动物卫生规范

标准图书状态:被替代
标准号: NY/T 1620-2008
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医局
归口: 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大连瓦房店市动物检疫站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连伟 王学功 王永江
实施时间: 2008-07

简介

种鸡场的环境卫生与兽医卫生管理 3.1.1.1 种鸡场应选择背风朝阳、地势高燥,与居民区、交通要道、水源地的距离不应少于1km,周围环境应无污染源,以利于卫生和疾病控制。

其环境、建筑、设施卫生应符合动防疫条件规定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1.1.2 所有来访者和进入鸡舍人员都应执行动物卫生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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