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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慈善组织及其发展与异变

作者:赵倩
出版时间: 2015-12
ISBN: 978-7-109-21291-6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简介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第一次提出了“新常态”,要求“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146094

由此,新常态作为一个新的经济概念,开始出现在人们视野之中。

我们为什么要发展新常态经济?因为正如许多专家所断言,旧常态已难以维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一直是投资领跑,一枝独秀。

近年,投资的带动优势已发挥到极致,一任快马加鞭,则有脱轨之忧。

行至目前,中国经济具备调整、转型、升级的时代机遇和客观条件,跑得慢些来洗洗澡、治治病,是为了跑得更远。

新常态的提出,乃是时代之必然。

什么是新常态经济?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做好今年的工作要“以微观活力支撑宏观稳定,以供给创新带动需求扩大,以结构调整促进总量平衡”146095,其中“微观活力支撑宏观稳定”乃是新常态经济最好的注脚。

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确立改革开放为基本国策,在宏观上为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十几年来的经济成就,证明中国经济宏观战略方向是正确的。

眼下改革当务之急,乃是调动经济细胞的内生活力为发展加油助力。

如果这一步迈不出去,中国经济无论GDP如何上升,发展质量都存在隐忧,问题总要出现。

被动改不如主动调,我们深化改革就是要纵向开发经济单元的潜力,把经济发展的基础打好、做实。

除了企业,慈善组织也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微观。

当代中国慈善起步较晚,尽管近年来发展势头喜人,如2008年汶川地震救灾捐赠井喷、2011年民间“壹基金”注册成为公募、2013年双重登记管理终有突破,但总体上看,慈善组织作为经济单元的能量却未被关注和发掘。

试想,如果以“营利生存”为目的的中小企业都可受到国家支持,那么以“慈善公益”为目标的那些民间组织为什么不能成为国家政策支持的对象?一个遍布社会边边角角的公益网络,不但本身能够为有志于公益事业的人提供大量就业、创新机会,其产出又不是一般产品而是为弱势人群送去温暖关怀,这正符合新常态所倡导之要义。

当然,这也会为中国的公益法制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基于以上考虑,本书选取慈善组织为研究对象,对于它们的历史、现状、发展和异变进行论述,希望能够为中国慈善进步建言献策。

只要我们充分赋权、科学管理,慈善组织一样可以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甚至比企业做得更好。

本文所研究的慈善组织是指以自愿性为基础,专门从事捐赠救助的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

现代慈善组织具有以下五大特点:志愿性、捐赠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特定性。

纵观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中国历史上慈善文化经历了六次变迁。

古代史阶段慈善组织有如下三次重要的发展:隋唐时期佛教的传入,带来了古代宗教慈善组织的出现;宋代儒家文化的发展,带来了家族慈善组织出现并开始担当救助力量;明末清初工商业文化兴起,带来了真正意义的民间慈善组织出现并繁荣一时。

近代史上,中国慈善组织开始接受西化影响逐步走向现代。

建国后,慈善组织发展又经历了两次变迁:首先是建国初高福利下不提慈善,慈善组织发展受挫销声匿迹了很长一段时间;再就是改革开放后慈善事业复苏,开创了中国慈善组织发展的又一新阶段。

通过考察慈善组织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在正常情况下,慈善组织会根据自己应有的价值取向去实施救助,走的是发展的道路,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补充福利,稳定社会和实施教化。

但慈善组织同样存在着背弃应有价值取向而走向异变的可能性,所谓异变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进行牟利、谋求控制和进行奴化。

在慈善组织的发展和异变之间,存在着一个可以区分两者的分界线,这个分界线就是能够决定慈善组织是走向发展还是异变的价值取向。

这个决定性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呢?在历史上,这个价值取向是在不断变化的。

在我国古代,由于阶级结构比较简单,社会中处于强势地位的封建地主阶级能够主导慈善组织发展的话语权。

他们对于慈善组织的最高期望就是希望它能够稳定自己的统治、稳定封建社会秩序,因此他们选取了能够带来“稳定”效应的“道德”作为价值取向,以是否符合封建道德来判定慈善组织是处于发展还是异变。

值得关注的是,这种道德取向也受到了追求稳定的乡土中国社会其他阶级的承认和遵守,农民阶级,甚至资本主义萌芽下的新兴工商阶层他们也都希望能够通过慈善行为来证明自己是道德的。

但进入近代之后,社会结构日趋复杂。

首先是西方外来的资本主义依靠强势骤然间打破了原有的封建主义社会结构,继而国内的官僚资本主义、民族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也都纷纷壮大起来,在力量的消长变化中地主阶级对于慈善组织的主导权不复存在。

多元纷杂的社会使得慈善组织只能为整个社会所有,而不再是为哪一个阶级所主导。

“道德”这个原有的价值取向在发展了的现实面前再难胜任。

这是因为,道德本质上是一种群体规范,而近代社会上的各个阶级、阶层又恰恰是性质完全不同的群体,这就使得他们很难在道德观念上达成一致。

就算是他们都认同道德的正当性,但是却对于什么是道德持有不同的看法。

例如,地主阶级偏向于限制妇女的自由,以使女性依从于男性,故而迫使妇女缠足以达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效果;而新兴的资产阶级则因为需要吸收妇女作为纺织、缫丝等行业的劳动力而反对缠足风俗。

在阶级、阶层多元化的社会中,慈善组织需要有一个新的价值取向来自我规范。

这个价值取向应该具有以下两个特点——统一性(能够统一各阶级阶层的意见)和基础性(具有现实意义、可操作性)。

于是,符合这两点要求的“人权保障”就从此登上了历史舞台,成为了衡量慈善组织发展、异变的新价值取向。

基于此,现有立法在涉及慈善的法律中作出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制度规定,以期使得人权保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

本篇论文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序言主要介绍了我国及国外关于慈善组织研究的主要成果,根据对这些成果的分析和综合,论述了当今慈善组织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本文写作的意义、主要创新之处和写作难点。

第一章主要根据学界对于慈善组织及相近概念的定义,论述了慈善组织的概念。

在对慈善组织加以定义之后,又进一步阐述了慈善组织的特点、外延及其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第二章主要阐述了慈善组织的发展历史,慈善组织在古代和近代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以及其在古代、近代发展历史阶段的主要特点。

第三章简要回顾了当代慈善组织的发展历程,重点着笔勾勒了当代慈善组织的基本情况、组织构建、活动领域和资金来源等方面的主要情况。

第四章是论文的中心环节。

该章首先定义了慈善组织的发展和异变,又对慈善组织的发展、异变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分类说明,继而对判定慈善组织发展和异变的价值取向进行了探寻,论述了慈善组织价值取向由道德到人权保障的演变过程。

第五章主要阐述了当代我国的慈善法律建设现状,通过对现有慈善法律制度的概述和相关法律条文的梳理,分析了当今慈善立法中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第六章首先通过比较中外慈善组织研究方面的差异分析了中外在看待慈善组织视角上的不同,进而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慈善组织发展的历程,介绍了发达国家现有慈善立法建设的现状和经验,以期能够为我国的慈善法律建设和慈善组织发展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借鉴。

第七章以甘肃省的慈善组织为案例,介绍了其主要的活动领域,综述了其规范管理的制度内容,分析了其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慈善 慈善组织 慈善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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