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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部分成员的农业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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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适应WTO农业协议的要求,一些成员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开始,对国内的农业管理体制进行了相应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着重分析了美国、欧盟成员国、日本、韩国对于农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总体看,为适应贸易自由化的趋势,各国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强化了部分职能,比如制定和实施农业发展战略和农业政策;组织农业教育、科研、农技推广、农民培训等活动,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兴办农田水利,提供农业气象服务,提供农业信息,为农业生产和流通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产品出口,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等。